关于遴选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30),我校现组织遴选2021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和选派规模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个月
访问学者:10个月
规模:10人/年
二、选派专业
不限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每月21,6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项目补贴每月1,000挪威克朗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获得硕士学位。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申请本奖学金赴挪留学以前未在挪威高等教育机构停留时间超过一年。
8、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挪威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或挪威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PETS5成绩: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18分(含)以上,口试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分或托福(IBT)95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挪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五、申报材料
(一)访问学者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单位书面公函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在研材料复印件
7、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表
8、个人简历
9、推荐信
10、入学通知/正式邀请信
11、研修计划或学习计划
12、外语水平证明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单位书面公函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在籍证明
5、成绩单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表
8、个人简历
9、推荐信
10、入学通知/正式邀请信
11、研修计划或学习计划
12、外语水平证明
六、报名办法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0日
2、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见附件)。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材料说明详见附件或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30)一式三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与《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交至逸夫楼713室、教师交至702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oice@sust.edu.dn,压缩包命名为“挪威互换奖学金-学院-姓名”。
七、咨询电话
(1)校内:曹芬、同斯佳 电话:86168058、86168354
(2)留基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偲熙
电话:010-66093963
邮箱:ouyafei1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