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0年05月21日 10:38

根据教育部《关于征集2021年亚洲合作资金项目的通知》(教外司亚〔2020〕4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亚洲合作资金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项目应围绕中国一东盟、东盟与中日韩、中日韩、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中国一南盟、澜沧江一湄公河、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亚洲合作对话、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阿巴三方合作、上海合作组织、亚信、大图们倡议等各亚洲合作机制领导人、部长、高官提出的合作倡议或项目以及各机制框架下工作计划、战略规划设计。2021年各机制重点支持方向详见附件2《关于征集2021年亚洲合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其中亚专资主要用于:(1)技术交流、示范与推广;(2)人员交流与培训;(3)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研究;(4)专项课题研究与联合研发;(5)举办区域合作研讨会与其他小型会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应为亚洲区域或次区域多边合作项目,可视情提出第三方合作项目,项目成果应惠及相关机制成员国。 项目涉及应以实效、实用为导向,鼓励开展有社会经济效益的务实项目,严格控制援助性和务虚类项目。

2.项目应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方案可行,严格按照指定格式正确填报项目文本,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认真测算预算需求,结合项目类别设计并分年度编制明细预算。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报送

本项目我校限报2项。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将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三份于5月24日17:00前报送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逸夫楼702室),(注:申请书中项目预算情况需经我校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616805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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