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通知】关于进一步调整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13日 09:22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前期发布的《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通知》(https://oice.sust.edu.cn/info/1012/2013.htm),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时间延推及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项目

网上报名时间推延至5月15日-6月1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1)。

2、部分国外合作项目时间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附件2)。

二、简化后材料报送

1、按照《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准备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于20206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国际处(逸夫楼702室),上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不要装订。电子版发至oice@sust.edu.cn

2、学校审核、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交教育厅,并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评审、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08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三、其他事宜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外语水平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3、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适当灵活简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评审推荐工作,《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5、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四、咨询电话

程骁、曹芬 电话:861799398616805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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