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要求。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选派办法及报名时间
1、2023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31日,登陆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须按照《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申请表中研修计划部分应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在单位推荐意见中,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起止时间)、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
(3)正式邀请函
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扫描在一张A4纸上。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3、院系推荐。请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有针对性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于2023年5月19日提交至国际处702室,Word版《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发至邮箱oice@sust.edu.cn。
4、各学院于2023年5月26日前统一将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国际处(逸夫楼702室),上报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及上传附件材料发至邮箱oice@sust.edu.cn。
5、学校审核、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教育厅,并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派出及管理
1、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7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4、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5、留学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
6、留学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7、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和回国证明等材料。
五、咨询电话
曹芬 电话:86168058/15667129207
附件:
1.陕西科技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4.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