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21-2022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短期研修生各约10人赴魁省高校学习、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具体参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10):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
博士后12个月
短期研修生4个月
(二)选派专业
不限专业。优先支持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工程学,教育和教学法创新,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中国和魁北克文学及研究。
二、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二)魁方提供在魁省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
博士研究生:第1至3年为25,000加元/年,第4年为1,000加元/月。
博士后:35,000加元/年
短期研修生:3,000加元/月
除上述资助外,魁方为获资助的中国学生提供魁北克省免高奖,即享受与魁北克省学生一致的学费待遇。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住权或未申请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单位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博士后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八)短期研修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读本科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应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2.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职研究人员申请者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之前没有享受过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
四、校内报名流程
(一)申请人须于2021年8月23日至9月26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于9月20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国际处:
1.博士研究生应提交申请以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内导师推荐信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学习计划(外文)
(6)国外导师简历
(7)个人简历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博士后、短期研修生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
(7)个人简历
(8)学习计划(外文)
(9)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0)在籍证明(仅短期研修生申请人需上传)
五、留基委评审录取办法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魁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魁方通知为准。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六、国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斯佳
联系电话:86168354
办公室地址:逸夫楼71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