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国家急需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及少量访问学者。该项目面向农业特色高校及科研院所实施,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单位围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项。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立项获批后,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立项后留基委资助选派对象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立项遴选工作通知》,我校将启动该项目的校内遴选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学院于8月15日前向国际处提交: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各方合作协议
3.项目学费明细(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
4.项目配套经费说明(如有配套经费则提供)
具体选派办法及申报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1 2021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
附件2 2021年项目申报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