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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1年01月26日 15:26

砥砺奋进结硕果,庚子岁末传喜讯。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公布了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名单,我校依托轻工学科申报的“生物质化学与材料工程学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成功获批。这是我校首次获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现了该类项目零的突破。

该项目由李志健校长为项目负责人,与加拿大、日本等国际一流高校合作,探索国内与国外联合,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视野的生物质材料与化工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和未来领军人物,服务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执行期自2021年至2023年共3年,我校每年可自主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14人(访问学者2人、博士后2人、博士研究生2人、联合培养博士生8人)分别前往加拿大新布伦瑞克大学和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和光)进行学习和研究,预计获资助总经费600余万元。

该项目的成功获批是对我校多年来在人才培养领域积累的国际合作基础的高度认可,为我校深化与加拿大新布伦瑞克大学和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和光)交流合作、持续稳定地派出联合培养硕博士和高水平科研人才提供了保证,有效提高了学校选派的自主性,为师生开拓了新的高质量派出渠道,也将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进程。

学校聘请专家进行校内预答辩指导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自2014年起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旨在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属于我国“双一流大学”建设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的高级别项目。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审核、评审录取。工科类项目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111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申报项目,研究方向聚焦重大科研项目和特色重点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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