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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项目改派/延期申请办理说明新
2021年08月31日 11:14

国家公派项目改派/延期申请办理说明

根据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及陕西省教育厅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办理国家公派项目改派/延期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附件1)

2.教师个人关于变更国外访问学校/延期到访的申请。(附件2,纸质版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改派、延期申请理由证明材料。(使领馆拒签、延期签证文件或导师往来信件、邮件记录)

4.原导师谅解信/原导师同意延期到访信函。(复印件,邮件截图亦可,需注明新的留学起止时间)

5.新邀请函。(复印件)

6.新导师简介。

7.新访学计划。

8.原留学资格证书。(原件)

9.原资助证明。(原件)

申请延期无需附件5-7。


材料说明:

1.上交附件2-9时,请将文件按上述名称分别命名;

2.邀请函注意事项: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a.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b.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c.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d.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e.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f.资金资助情况;

g.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须提前45天将请示文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oice@sust.edu.cn,纸质版(一式2份)送至逸夫楼702办公室。


联 系 人:曹芬

联系电话:86168058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xlsx

附件2教师个人关于变更国外访问学校/延期到访的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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