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7/2018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阅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在我校公开选拔2017/2018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
   
罗马尼亚项目全国范围内选拔9人,保加利亚项目全国选拔25 人。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 48-60 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硕士研究生:罗马尼亚项目期限为24-36个月,保加利亚期限为 36-48 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36-48 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仅限罗马尼亚项目,留学期限 12-24 个月
    访问学者:罗马尼亚项目期限为12个月,保加利亚期限为 6-10 个月。

三、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俄语、区域问题研究、数学、艺术、经济、计算机、信息、工程等专业。

四、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住宿费,按照罗方政府规定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 250 美元/月,研究生 350 美元/月,访问学者 400 美元/月)。

五、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优先推荐罗语专业或有罗语基础的在读博士一或二年级学生;
    本科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读本科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访问学者:中国高校相关专业在职教师或相关科研机构在职人员;
    同时,申请者还应符合《 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1) 语言要求
    攻读学位申请人须掌握罗语, 无罗语基础的申请人须进行为期一年的罗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罗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后,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罗方语言考试,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有罗语基础的访问学者如采用课程研修方式,无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如跟外方导师开展科研合作,则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并获邀请信,语言水平获得外方认可即可。
    (2)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专业应与本科/硕士阶段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六、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需于3月3日前向国际处报名。
    经同意后于3月6日-3月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3月12日向国际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国内申报材料

①系统导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人签名。

②成绩单复印件(访问学者无须提供;学生类别的,除本科生须提供高中
阶段成绩单外,其他身份的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绩单)

③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外语专业在校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插班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提供)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③-⑤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2)《赴罗马尼亚留学人员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四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封面为铜版纸,左侧胶订)。

1.《罗马尼亚奖学金申请表》(请用罗或英文填写,需填写部分请务必字迹
清晰、工整);

2. 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 Europass CV 并签字)

3. 经公证的中英/中罗文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 经公证的中英/中罗文在校成绩单原件;

5. 经公证的中英/中罗文在校证明原件;

6. 《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及艾滋病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到当地专门
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办理。请务必自行保存好材料原件,并在出境时随身携带;

7. 经公证的中英/中罗文标注有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原件;

8. 护照首页复印件(文字及图像均须清晰)。

*注意事项

1. 以上 1) —8)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复印,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封面为铜版纸,左侧胶订),一式四份。封面须注明:个人联系方式(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申请留学院校、申请留学身份和中英文材料清单。
※请务必自行保存好材料原件,并在出境时随身携带。

2. 如已获国外单位邀请函,请随材料一并附上。

3. 为保证按项目要求及时向外方提交对外联系材料,请尽快做准备。凡不
按要求提交联系材料而影响对外联系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4. 请留学人员将对外联系材料统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由各单位统一
提交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寄来的对外联系材料。

5. 请各项目单位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之前将以上所有材料寄至下述地址。

6. 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派出,请务必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前函告我委。
留学单位一经落实,必须如期出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

(3)《 赴保加利亚留学人员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四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封面为铜版纸,左侧胶订)。

1.《出国学习申请表》(请用中、外文两种文字填写,“进修计划”一项必
须认真填写,也可另附 A4 纸打印);

2. 英文简历( in the format of Europass)

3. 经公证的中英文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
申请人须办理学历学位双认证;

4. 经公证的中英文在读证明复印件;

5.经公证的中英文在校成绩单复印件(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
须办理双认证);

6.《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及艾滋病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到当地专门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办理;

7. 护照首页复印件(要求图像及文字均清晰)。

* 注意事项

1. 以上 1) —7)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复印,并按照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封面为铜版纸,左侧胶订) ,一式四份。

封面须注明:个人联系方式(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申请留学院校、申请留学身份和中英文材料清单。

※请务必自行保存好材料原件,并在出境时随身携带。

2. 如已获国外单位邀请函,请随材料一并附上。

3. 为保证按项目要求及时向外方提交对外联系材料,请尽快做准备。凡不按要求提交联系材料而影响对外联系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4. 请留学人员将对外联系材料统一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由各单位统一提交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寄来的对外联系材料。

5. 请各项目单位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之前将以上所有材料寄至下述地址。

6. 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派出,请务必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前函告我委。
留学单位一经落实,必须如期出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

校内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168058

基金委联系人:张登科

电 话: 010-6609357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