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阅读量: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7〕5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现就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一带一路”、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等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

认识该项目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做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

选拔采取推选单位、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选拔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省教育厅审核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三、时间安排

报送计划:2018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向国际处报送2018年西部项目学院选派计划表(请见附件一),国际处结合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确定我校最终的2018年西部项目选派计划。

选派通知:2018年3月,省教育厅确定项目名额分配表,制订下发项目选派工作通知。

受理申报:2018年4月1日至4月9日,各单位按要求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处。项目申报网址:http://apply.csc.edu.cn。

项目初审:2018年4月下旬,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情况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终审:2018年5月-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录取:2018年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发放录取材料。

四、选派工作

(一)重点选派范围及对象

我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员,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邀请时间起点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专业领域及国外留学单位。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国外留学单位:西部项目录取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自行联系派出

(四)配套经费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和各推选单位按1:1比例共同承担。配套经费不得由个人承担。

(五)申请条件及报送材料。

各推选单位须严格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西部项目的具体要求以及本文要求,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五、项目管理工作

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做到“派出之前有要求,在外管理有办法,回国之后有考核”,留基委现试行开展为留学人员建档立卡工作。

2018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需填写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二),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我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及时跟踪管理和测评。

(1)派出之前有要求,即具体派出部门相关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与其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方面行前教育,并确定留学期间的具体联系人等;

(2)在外管理有办法,即具体派出部门对留学人员定期提交的留学报告做出优、良等评价,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掌握留学人员学术研究、思想和精神等状况,使留学人员安全留学、成功留学;

(3)回国之后有考核,即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具体派出部门领导或学院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将留学人员回国在教学、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完成留学任务情况,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跟踪评估。

联系人:任锦睿 电话:029-86179722

邮箱:oice@sust.edu.cn

附件一:2018年西部项目学院选派计划表

附件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档案卡(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2018年试用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2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