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阅读量:

各学院:

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工作的通知已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54,现将2023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安排如下:

一、我校已获资助项目:

二、校内选拔流程

食品学院在国际处发布人员选派通知后正式启动选派工作。该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对全校师生开放,访问学者类别针对食品学院教师。

1.4月1日前,学院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或面试,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需报送名单于国际处进行报备;被推荐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取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被推荐人应按项目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4月6日前,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学院对申报人纸质版资料审核后,报送以下材料于国际处:公示证明(学院官网截图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陕西科技大学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CSC系统里填报和上传的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

3.国际处报送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材料报送

(一)研究生类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如有,需提供)

6.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供)

11.申请承诺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供)

(二) 访问学者类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

四、校内联系方式

国际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斯佳

联系电话:8616835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陕科大乡村振兴项目学院联络人

    2.陕西科技大学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