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在陕举办国际会议
2018年07月17日 10:35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陕办发[2008]13号)及《陕西科技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陕科大校[2018]68号)相关规定,我校各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国际会议(包括线上国际会议)须按以下内容进行校内审批:

国际会议是指在我省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会议类型主要包括:①由我校主办的会议;

②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的会议;

③受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委托由我校承办的会议。

*不包括各种国际比赛、国际博(展)览会和涉外文艺演出。

申报流程:

1、国际会议申报审批实行年度计划。

2、国际会议校内审批流程:院(部)应在每年9月底前提交举办学术会议的计划(附件1)到国际处,经国际处初审后,通过科技处提交计划表(附件1)和会议指南用印申请到OA系统,报科技处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对外发布会议指南(通知)。

3、国际会议上级部门审批流程:院(部)应提前至少4个月以上提交举办国际会议的申请材料(附件2)和涉外活动审批表(附件4)由国际处提交OA系统,由国际处和科技处会签,分别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校长签发请示文件,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和外事办审批。

申报材料(见附件):

办会前4个月:

申办国际会议计划表(每年9月底前提交)

举办国际会议请示(至少提前4个月提交)

邀请外籍人员来华短期访问邀请函所需资料(如有特殊国籍人员参会)

办会前一周:

涉外活动审批表;

外事活动保密提醒(见附件5)。

办会结束后: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内容提纲(会议结束1周内提交,见附件6)

注意事项

①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需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②不得为提高会议规格随意使用“峰会”“国际论坛”等称谓;

③不得擅自承诺各级政府领导人与会;

④禁止举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国际会议;

⑤对参会的境外国际组织,须了解其背景(如政治背景、对华态度、历次活动及成员中有无“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问题);

特定国籍与会代表需要陕西省外事办公室签发的来华邀请函,请另行提交邀请函办理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3《要求外籍人员来华短期访问所需材料》)。

报送总结:

会议结束1周内,请将会议总结电子版(总结中附照片)、会议照片原图单独打包1份发至邮箱oice@sust.euu.cn(提纲请见附件5)。

总结需体现实际参会的境内外人员人数及经费收支情况。

材料报送方式:

纸质版1份送至逸夫楼702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至oice@sust.edu.cn

联系人:曹芬, 联系电话:8616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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