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025年03月31日 16:11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度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计划,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出国研修项目将于2025410日开始申请(详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我校相关申报安排如下,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尽早准备邀请信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规定的要求,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且至少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博士后申请国家公派项目的,无在校工作年限要求。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岁(19691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197411日以后出生);申请留学身份为博士后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其他申报要求详见“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

二、外语要求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出国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如去非英语国家访问,邀请信中如明确说明工作语言为英语,则须提供英语合格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申请材料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注册后登录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对照国家留学网上选派办法中“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9)的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2.同时准备二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含上传附件)提交到学校国际处;

3.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填写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并签字盖章(请勿用签名章);

4.在正式提交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将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的电子稿(doc格式)发至oice@sust.edu.cn,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

5.为保证顺利申报,务必在202542516:0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所有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2025410日—42516:00

受理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逸夫楼702室)

联系人及电话:任锦睿 029-86179722

电子邮箱:oice@sust.edu.cn

五、录取及派出

本项目预计将于20257月完成录取工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办理校内审批、签约公证等手续。对被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种原因改派其他留学单位的申请,且无特殊原因不能放弃留学资格;自动放弃留学资格或经同意的放弃留学资格都将在再次申报时受限,请各位老师申报时慎重考虑。

六、其他相关出国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其他出国研修项目,可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并仔细对照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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