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开放办学战略,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和科研水平,开拓国际视野,鼓励各学院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先立项,后选派”类别的项目。此类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审核、评审录取。和留基委个人申请项目一样,此类项目获批人员获得国家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可申请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请有意愿申报的学院于7月10日前和国际处联系。联系人:同斯佳,电话:86168354,办公地址:逸夫楼713室。
附件1:项目清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