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项目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项目通知
2021年01月31日 16: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1年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2、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3、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选派办法及报名时间

1、2021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31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须按照《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3、院系推荐。请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有针对性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时在单位推荐意见中,请明确说明申请人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

4、各学院于2021年5月25日前统一将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1份)报国际处(逸夫楼702室),上报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word版《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发至oice@sust.edu.cn。

5、学校审核、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交教育厅,并由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派出及管理

1、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7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免交保证金。

4、选派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5、派出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其管理。

6、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7、派出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和回国证明等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芬  电话:86168058/15667129207

附件:

1.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2.2021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31日

上一条:【项目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