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关于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的通知
2017年02月26日 11:0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于4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进行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有意向教职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我校可推荐2017年西部项目访问学者项目8人。

1. 申请人须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后方可申报项目,且一经录取,不再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等信息。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7年9月,且不晚于2018年9月;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另,赴新加坡留学的访问学者及博士后应提供接收单位签发的官方邀请信(如学校招生部门或院系签发的邀请信),导师邀请信不予接受。赴新加坡博士后邀请信中不得要求被邀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要求办理EP签证(Employment Pass)。

2. 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

3. 录取人员的资助费用由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学校、所在学院及申请人科研项目费共同承担。

4. 外语要求请见基金委相关网页:http://www.csc.edu.cn/article/767

外语条件不作为申请的必要条件,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的由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http://pxb.xisu.edu.cn)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详情请见相关网页:http://wsk.etest.net.cn/index.shtml)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

5. 申请人需在5年内未获得过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留学资格后未经允许放弃者5年内不得申请留学基金委其它项目。

更多详情请在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请有意向教职工开始与外方联系邀请函。正式报名待3月下旬另行通知。报名需在4月1日后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处。

联系人:刘雨凡 电话:8616805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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