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境)外人员短期(3个月以内)来访活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避免发生外事责任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现就强化报备制度通知如下:
一、报备事务类型
1.国外驻华使(领)馆、国际教育机构和国际友人等来校开展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活动,包括捐赠实物或资金,设立奖学金,建立研究或教学平台,支持科研合作、教育教学或人文活动等。
2.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等组织、专家、学者和学生来校开展各类短期学术合作交流、科技合作和工作访问活动。
3.学校各单位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在校举行的各类国际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
二、报备程序
1.对校际友好访问人员,校内接待单位须填写《陕西科技大学国(境)外人员来访登记表》。
2.对来访讲学专家,校内接待单位须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短期国(境)外专家来访申请表》,附《涉外活动审批表》、来访日程安排、《涉外活动保密工作方案》及《外事活动保密提醒》。
3.校内各单位主办、承办或合办的校内外的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应在举办活动前(原则上提前四个月)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申办国际会议计划表》提交相关材料,协助科技处、国际处办理上报请示文件。
4.来访工作结束后做好交流总结,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将来访总结报告发送至国际处邮箱oice@sust.edu.cn。
三、其他事项
1.国(境)外人员短期来访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形式。
2.未履行报备/审批手续的国(境)外人员短期来访活动一律不得举行。
3.未经报备/审批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对国(境)外来访人员的活动及讲学内容,接待单位有责任进行跟踪监管。
5.严禁在校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相关表格请联系国际处索取。
联系人:刘雨凡 任锦睿,联系电话:86168058 8617972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