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通知】因公出访邀请函要求
2018年04月17日 09:22

根据规定,因公出国需要提供出访国的邀请函,但有些出访单位因为所提供的邀请函不合格,影响了申办签证进度。现将出国邀请函的基本要求列明如下,以方便有关出访单位办理:
1、邀请函需使用邀请方正式信笺,信笺应具有邀请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及邮箱。
2、邀请函需注明详细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和停留天数及出访人员名单(包括性别、年龄、单位、职务);
3、邀请函需邀请人的亲笔签名并打印姓名。
4、邀请函的出访目的要与出访人员的身份相符。
5、邀请函需写明费用负担情况(申根国家还要求强调医疗保险的负担情况)。
6、邀请函需附上详细的日程安排表。
7、邀请函需由邀请方的本土发出,视要求提供原件或传真件。

一、外国邀请函的一般要求:所有邀请信均应是从邀请人所在国本土发出的原件或传真件;可以用英文或邀请人的本国文字。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邀请方的正式稿纸(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Paper) 2、被邀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及职务;(Who) 3、确切而详细的出访目的; (Why & What) 4、具体的出访时间和停留期限(于X月至X月间前来,停留X天);(When) 5、费用由谁负担;(Payment) 6、邀请方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正楷打印出其外文姓名和职务

二、特殊要求: 1、赴日本:须提供邀请方出具的“招聘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邀请方公司不是股票上市企业,还应提供邀请方的法人登记誊本一式两份;在日停留期限超过15天的或是赴日培训、研修的(不管停留期长短)均应提供“在留资格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该认定书由日方邀请单位向日法务省申办); 2、赴韩国:经公证的邀请函原 件; 3、赴印尼:除提供邀请函外,同时还需提供一份致印尼移民局长并抄送印尼驻华大使的确认函(函头格式必需为: T THE DIRECTOR GENERAL OF IMMIGR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IN JAKARTA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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