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处
关于选拔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理科专业类专业候选人员的通知
2017年02月28日 09:51

校属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在我校公开选拔3名理科专业一线骨干教师推荐参加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从事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化学、应用化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专业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二)英语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考试,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以上。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者不可申请。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于3月3日前与国际化联系确定名额。

(一)网上申报

3月8日至3月9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网址: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申报项目请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受理机构请填“陕西省教育厅”。研修计划须详细具体。

(二)3月9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国际处(逸夫楼702),纸质材料应包括:

1. 由系统导出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签名。

2. 由系统导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 个人简历

5. 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有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资助内容

由留学基金委和学校负担被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研修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旅费。

五、选派时间

4月中,视频面试

4月底,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5-6月期间,国内专业预备教育15天

8月,统一安排派出。

在丹麦奥尔堡大学进行6个月的教学法研修。

请有意向教师及早准备申报材料。

如有疑问,可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刘雨凡 联系电话:8616805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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